各學院(部)、各部門(處🦸🏿♂️、中心):
為進一步規範教職工子女幼托費報銷流程🚵🏽♂️,2024年起實行一年兩次集中報批,請在規定時間節點前提交規定月份的票據,具體如下🌚:
每年6月10日前提交上一年12月份及當年1月至5月的票據,每年12月10日前提交當年6月至11月的票據。
上半年沒報銷的票據,下半年不予報銷。下半年沒報銷的票據👩🏼🏫,下一年不予報銷🧑🏻🦽。
人事處、財務處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