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前公告(2023)4號:審計處對通信電子信息學院院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審前公告
發布者:宋曉波發布時間:2023-10-17瀏覽次數:11
根據黨委組織部的委托👈🏻,依據《摩臣2內部審計工作製度(試行)》(上科技院[2022]60號)和《摩臣2經濟責任審計製度(試行)》(上科技院[2022]66號)等有關規定🧑🌾,委托上海滬嘉會計師事務所對通信電子信息學院張平院長進行經濟責任審計,請相關部門予以配合🍙。為進一步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全面真實了解掌握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情況🙋🏼♂️🛼,並接受廣大幹部群眾的監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內容
通信電子信息學院張平院長任期經濟責任👩🏽🎤。
二、審計範圍
本次審計範圍為2021年8月至2023年7月,必要時將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審計有關單位。
三🙋🏿、審計時間
自2023年10月24日起✏️。
本公告公示期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幹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並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行紀律情況予以監督🥇。監督電話:69990141🥩,郵箱🎙👏🏽:hxm5128@126.com 。
審計處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