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辦法
一、申辦條件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用人單位應具備的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的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以及符合本市產業發展方向、註冊資金達到人民幣100萬元(含)以上且在2011年3月1日前註冊登記(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自主創辦的企業除外)🧑🏻🦲、信譽良好的各類直接錄用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用人單位🚈。中介機構派遣人員🔀,不屬於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範圍。
不符合上述條件的用人單位,如確需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在2012年受理工作啟動後一個月內向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請🧑🏻🍼,經審核同意後予以受理🙇♀️🫶🏻。
(二)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已與第(一)款規定的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直接錄用協議);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記錄和行為🤤;
3.在學習成績、外語與計算機應用能力等方面達到以下標準:
⑴學習成績基本要求⛪️:應取得相應的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⑵外語能力要求🚎:獲得大學外語四級證書或四級成績達到425分(含425分)以上證書。
⑶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獲得省(市)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計算機應用能力水平考試合格證書(文科專業學生為“一級”,理工科專業學生為“二級”🗯。畢業研究生及數學類、電子信息科學類、電氣信息類、管理科學與工程類專業本科畢業生可免於提交)。
所學專業為體育學類和藝術學類畢業生,其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上述要求。
(三)根據《2012年非上海生源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評分辦法》(另行公布)評定後📌,達到落戶標準分🍠。
二👩🌾📦、申請材料
申請辦理上海市戶籍的進滬就業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須由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作為非上海生源畢業生進滬就業申辦本市戶籍的主體🙋🏽,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其他單位、個人代理申報)向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遞交下列申請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辦理戶籍申請表》(含《學習成績評定表》🛂,畢業研究生須在評定表中由研究生培養部門明確畢業生就讀的二級學科代碼和名稱),申請表可從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下載。
(二)由摩臣2(或研究生培養單位)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推薦表。
(三)填寫完整的就業協議書(如該協議書含有畢業生未能辦妥落戶手續將解除就業協議內容的👩🏿🎨👣,不予受理)。
(四)由摩臣2(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按學期分列)。
(五)由摩臣2(或研究生培養單位)教務部門或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外語和計算機等級證書復印件🚙。
(六)由摩臣2(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在其最高學歷學習階段所獲各類獎項證書的復印件(驗原件)🙇🏻,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校級(含校級)以上“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受理截止日前尚未領到有關證書的🥷,須提供發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證明,並在2012年6月30日前提交摩臣2畢業生就業部門蓋章的復印件(驗原件)🅿️。
2.國際性和全國性競賽(含地方賽區)獲獎證書👩🏿🏫。
(七)用人單位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非法人企業須另提供以下材料(已連續3年獲準受理落戶申請的,只需提交下述第4項材料)🚕: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註冊資金一般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
2.2012年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
3.上年度在職員工在滬社保繳納通知書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4.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稅單復印件(用人單位加蓋公章)。
(八)其他材料:
1.畢業生父母雙方或一方為本市“支邊”、“支內”職工的🧗🏻♂️,須提供:
⑴由父母當年遷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父母雙方或一方“支邊”、“支內”工作經歷證明;
⑶由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2.畢業生父母雙方戶口已遷入上海市的,須提供:
⑴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由公證處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3.畢業生已婚且在申報截止日期前夫妻分居已滿一年的須提供👷♀️:
⑴夫妻另一方上海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
⑵結婚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在本市創辦企業(不含股份製轉讓、後期補註入資金的創業企業)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就業協議,並須提交公司非零註冊驗資證明和由摩臣2(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自主創業證》復印件🧑🏿🔬。
5.畢業生在本人最高學歷學習期間獲得的各類專利證書(發明專利證書、外觀設計專利證書和實用新型專利證書)🧛🏽,須提交專利證書復印件(驗原件),並須提供經摩臣2(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在本校網站上公示無異議🪓、由帶教導師簽名的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在2012年6月15日前👩🎤,摩臣2須出具當年本校所獲專利畢業生名單確認函(以高校校辦發文形式提交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
除上述材料以外,如用人單位認為確有必要,可提交其他相關材料或有關說明。
三🧝🏿♀️、申報流程
用人單位須備齊單位和畢業生的相關書面材料,由用人單位人事工作人員帶好單位介紹信、營業執照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相關高校🏝、區縣🥇🫑、開發園區代理點進行現場申報。部分試點用人單位可在網上申報。
四、受理期限
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落戶申請,自2012年3月1日起受理。受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5月31日(不含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
五💪🏻🚛、受理單位
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六👩🏼、受理地點
上海市徐匯區冠生園路401號,交通:公交224路、43路、92路、92B路、122路🧑🏽🍼、131路、712路👨🏼⚖️、732路、755路、775B路、763路、764路、830路、909路、946路、953路😧,軌道交通1號線、9號線
其他代理受理點可在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上查詢𓀂。
七🧛🏿♂️、審核結果查詢
2012年4月中旬起用人單位可在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www.firstjob.com.cn)查詢首批春季畢業研究生申請審核結果📣💃🏿,其余審核結果可在受理截止日期後20個工作日開始查詢。
八、其他
咨詢電話:021—64829191
投拆電話🤷🏽♂️😇:021—64826857
投拆郵箱💤:ts@firstjob.com.cn
附件2:
2012年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
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受理辦法
一👨🏿⚕️、申領條件
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進滬就業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個人條件
1.本市行政區域內註冊登記用人單位錄用的2012屆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本市重點發展領域所需的緊缺專業的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學歷條件可適當放寬為大學專科畢業🗽。
(二)用人單位條件
1.用人單位的註冊資本(實到資金)一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知識型服務企業、科技型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高校應屆畢業生首創企業(需出具有關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可不受上述註冊資本的限製;
2.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法人單位註冊資本(或開辦資金)一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企業非法人單位(分公司)其上級法人的註冊資金一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
3.外省市政府、企事業單位在滬設立的辦事機構等派出機構,不屬受理範圍(含人才派遣機構派遣的人員)😕;本市用人單位招聘的,以項目🎳、辦事處、代表處等各種形式駐外省、市工作的人員,不屬受理範圍🦍。
二、申領程序及申請材料
(一)領取《高等摩臣2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
1.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所在摩臣2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統一辦理領取《高等摩臣2畢業生進滬就業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手續🧎🏻♂️➡️。
應屆普通高校專科學歷畢業生、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依據申領條件到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領取《通知單》手續。
2.《通知單》的第一聯用於畢業生去用人單位報到(報到期限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第二聯用於申領《上海市居住證》。同時,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上海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為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出具去外省市落戶所需的《就業報到證》📌🧑🏻🍼。
3.領取《通知單》受理截止時間為2012年12月31日。
(二)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1.用人單位網上註冊(www.21cnhr.gov.cn)🙆🏽♂️,並持單位法人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至單位註冊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居住證受理點,進行單位審核。已經註冊並通過審核的用人單位可以直接登錄。
非獨立法人企業須另提交:
(1)上級法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且註冊資金一般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
(2)上級法人的自主招聘授權書;
(3)企業上年度在滬繳納營業稅稅單原件🚣🏻♀️;
(4)企業上年度在滬職員工繳納社保證明🤵🏽♂️。
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在本市首創的企業須提交:
(1)公司註冊驗資證明;
(2)由摩臣2(或研究生培養單位)就業工作部門蓋章的《自主創業證》復印件。
2.用人單位網上登錄後,為員工網上註冊🍋🟩、填寫個人信息👉、審核並提交。
3.用人單位至單位註冊所在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居住證受理點,遞交書面申請材料🗂。
書面申請材料包括以下幾項:
(1)《通知單》;
(2)《國內人才〈上海市居住證〉申領表》(可網上下載🩻,需加蓋聘用單位公章)🏋🏿♂️;
(3)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驗原件👂🏻,已婚人員為配偶申領《上海市居住證》的,還應提交《結婚證》復印件,為未成年子女申領隨員證的,需提交其他證明,驗原件)👂🏿;
(4)落戶外省市的戶籍證明;
(5)在滬居住地證明復印件(已在滬購置產權房的需提供產權證🐦🔥,租房居住的需提供租房合同及房地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居住單位集體宿舍的需出具單位證明,借住滬籍親友住房的需提供戶主的房產證或戶口本、同意入住證明及戶主所在地居(村)委會出具的寄住證明,驗原件)🤙🏻;
(6)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驗原件)。在本市創辦企業的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與其創辦的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7)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按規定審批,並由受理點將審核認定結果通知申領人。
5.通過審核認定的申領人到指定地點采集圖像等信息,領取《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
6.申領人按照《辦理〈上海市居住證〉通知書》的要求,領取《上海市居住證》。
三、受理時間🐲、地址和咨詢電話
詳見政務公開網(www.21cnhr.gov.cn)。
四、其他
不符合本辦法申領條件的🙆🏿♂️,可至本市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按規定辦理居住登記或申領《上海市居住證》。
附件3:
2012年引進非上海生源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
重點用人單位推薦申報表
主管委、辦、局(企業集團)名稱:
人事工作主管領導☀️: 手機🧗🏻:
辦公電話: 電子郵件🧘🏻:
人事工作聯系人👨🏼🏫: 手機🛌🏻▶️:
辦公電話: 電子郵件👨🏿🔧:
申報下屬重點單位名稱 | | 信息登記號 | |
單位性質 | | 所屬行業 | |
人事工作負責人 | | 聯系電話 | |
人事工作聯系人 | | 聯系電話 | |
推薦申報重點單位的情況介紹(可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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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申報重點單位承擔國家或市級重大項目名稱及年限(可附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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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推薦申報報告和本申報表,須由所屬委辦局等相關機構蓋章(推薦申報單位較多,可附頁),並於2012年4月1日前😀,一並遞交至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地址:冠生園路401號208室,郵政編碼:200235👨🏼🚀,傳真號碼👈🏻:64823102)。
填表單位💧:(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