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據上海市教委下達的《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下達2011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摩臣2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計劃的通知》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2011年度我院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名額分配如下🌖👨🏼🎤:
| 國家及上海市獎學金 | 國家勵誌獎學金 |
通信與電子信息系 | 2 | 42 |
機電工程系 | 1 | 27 |
經營管理系 | 1 | 24 |
商務流通系 | 1 | 22 |
人文與社會科學系 | 2 | 33 |
合計 | 7 | 148 |
評審要求🎓🦸🏽:
一🧑🏻⚖️、各系在組織評審時,必須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相關實施辦法和實施細則嚴格掌握評審標準,要註意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評審對象、條件要求等方面的不同點和共同點。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的學生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學生。
(二)申請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必須是特別優秀的學生。
(三)申請國家勵誌獎學金必須是經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優秀學生。
(四)同一學年內,同一學生只能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和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一項。
(五)同一學年內,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申請並獲得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或國家勵誌獎學金三項中一項𓀛。
二、根據教財廳函〔2010〕16號文件要求⛑,國家獎學金評審標準要求如下🧚🏼:
申請國家獎學金的學生應當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的量化標準是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且沒有不及格科目。實行綜合考評成績排名製度的高校,如將綜合考評成績作為國家獎學金考核指標,學生的綜合考評成績排名也必須在評選範圍內位於前10%。對於學習成績和綜合考評成績沒有進入前10%,但達到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二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希望各系根據學院下發的《摩臣2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上科技院學(2008)032號]🍵、《摩臣2國家勵誌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上科技院學(2008)033號]和《摩臣2上海市獎學金評審辦法(試行)》[上科技院學(2008)035號]認真做好評審工作和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國家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申請表需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於2011年10月10日(周一)前上交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摩臣2
學生處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1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