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文件
滬教委學〔2019〕20號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9年本市
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摩臣2👩🚀: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進一步深化普通高校教育教學改革,構建高等教育“立交橋”✯,2019年本市繼續實施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計劃
2019年“專升本”招生計劃,總體控製在3500人以內。具體名額根據招生院校申報情況🫄🏼,由市教委統籌下達💅。
二✪、報名條件及辦法
(一)報考對象
1.本市普通高校2019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和被外地高校錄取的2019屆專科(含高職)上海生源畢業生。其中🪔,包括2019年春季畢業的專科(含高職)畢業生。
2.符合《關於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79號)文件規定,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本市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畢業生和被外地高校錄取的專科(含高職)上海生源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可享受2019屆應屆生待遇報考🫶🏻。
3.兩類退役士兵考生(以下簡稱“退役士兵考生”):本市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應屆畢業當年入伍,並於2018年退伍的退役士兵;在校就讀期間入伍,退役後復學的本市普通高校2019屆專科(含高職)畢業生。
(二)報名條件
1.考生須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達425分及以上(其他語種作為個案向市教委報批)💙。藝術類專業考生的外語要求由招生院校自主確定🧚🏽♀️。
2.各招生院校原則上應要求考生持有上海市高等摩臣2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對沒有證書的考生應組織與該考試大綱同等要求的考試👇🏼。相關要求須在各院校招生章程中明確告知🚘。
3.退役士兵考生不受上述1🍨、2項所列證書限製。
4.服役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及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考生可以免試轉入本校相同或相近專業本科學習🍆,屬獨立設置的專科摩臣2的🧑🎤,由市教委統籌安排。所有免試入學的退役士兵考生由原學籍所在高校招生辦於5月4日前填報《上海市普通高校學生退役後“專升本”確認表》(樣式見附件1)報市教委確認🖤🫱🏿。
(三)報名方法
1.4月9日14:00至11日16:00考生可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行報名和填報誌願。4月23日9:00—16:00進行考生確認工作,考生憑加蓋畢業摩臣2教務處或學生處公章的報考資格證明原件(格式見附件2)到所報考的招生院校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2.每位考生限報1所院校👩🏿🏭。招生院校在接受考生確認時須核收考生的畢業證明原件。
三📒、考試安排和錄取辦法
(一)考試安排
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5月11日(星期六)👩🏽🎨,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針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單獨考試,各招生院校應參照2018年成人招生“專升本”考試的科目設置和復習大綱,為退役士兵考生單獨組織命題,與其他考生做到“同時考不同卷”💛。
(二)錄取辦法
各招生院校按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錄取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招生章程的製定
各招生院校按規定時間向市教委書面報送院校2019年“專升本”招生章程及核準備案表(招生章程及核準備案表的基本格式見附件3、4)☪️。市教委對招生章程進行核定、備案🧆。經市教委備案後🧟,由各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本校“專升本”招生章程💻,市教委同時通過網站等載體向社會公布。經核定備案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摩臣2法定代表人應對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五👩🏽🎤、新生學籍電子註冊工作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各招生院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專升本”新生錄取名單和報到入學新生的學籍電子註冊數據報送市教委🏌🏿♀️,統一辦理新生學籍電子註冊👩🏿🍳。
各招生院校應嚴格根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章程進行招生錄取,未按招生章程招收的“專升本”新生不予學籍電子註冊🤞。未經學籍電子註冊的“專升本”考生,其本科學歷證書不予電子註冊🧚🏼。
六、各招生院校應加強領導,完善工作製度♛💢,摩臣2紀檢監察部門必須全程監督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和規範進行。
七、經“專升本”招生錄取的新生學費標準,按照本市高校當年度同年級專業學費標準執行🫷🏿。
附件:1.上海市普通高校學生退役後“專升本”確認表
2.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報考資格證明(樣張)
3.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表)
4.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副表)
5. 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
日程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員 會
2019年4月3日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校學生退役後“專升本”確認表
姓 名 |
| 性 別 |
| 出生年月 |
| 入學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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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時間 |
| 入伍年月 |
| 退伍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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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獎證書 |
| 獲獎時間 |
| 頒證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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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所在摩臣2 | 校 名 | 專 業 | 年級 | 學歷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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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入摩臣2 | 校 名 | 專 業 | 年級 | 學歷層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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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學歷層次理由(本人填寫並簽字)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
學籍所在摩臣2意見(公章)
經辦人: 負責人: 20 年 月 日 | 上海市教委職能部門確認意見✸: 鑒於 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根據參聯字(2002)1號和參動(2009)6號,同意其免試升入 本科專業就讀,並於2019年秋季學期入學。
(公 章 ) 20 年 月 日 |
擬入摩臣2意見(公章)
經辦人🥦🩺: 負責人🦎: 20 年 月 日 |
註:1.本表一式三份,市教委職能部門⛹🏿♂️、學生學籍所在摩臣2🧒🏼、擬入摩臣2各存一份☘️;
2.隨表附上學生服役期間獲獎證書等其他證明材料👌🏻👐🏻;
3.本表請妥善保存👷🏼♀️,憑本表辦理電子註冊和畢業文憑驗印手續。
附件2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報考資格證明
(樣 張)
茲證明*,身份證號碼*,系摩臣2普通專科(高職)在校生(畢業生)🍋🟩🥤,入學年月為*年*月,預計畢業年月(畢業年月)為*年*月。
該生應屆畢業當年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誌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參加時間為*年*月,結束時間為*年*月。(註:如沒有參加基層服務項目,此段可不填)
該生在校期間(應屆畢業當年)應征入伍,入伍時間為*年*月,退役時間為*年*月。(註3️⃣:如沒有入伍經歷,此段可不填)
特此證明🧑🎨。
**學院教務處(學生處)蓋章
經辦人(簽字):
日期🚣🦵🏻:
附件3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表)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章程 |
一、院校全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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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讀校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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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生層次 | □本科 |
四、辦學類型 | □普通高等摩臣2 □公辦高等摩臣2 □ 民辦高等摩臣2 □ 獨立學院 |
五、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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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書種類 | 修學期滿,符合畢業要求⏪,頒發XXXX大學(學院)的專科起點升本科畢業證書 |
六、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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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計劃及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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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選拔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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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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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測試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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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錄取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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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收費標準 | 學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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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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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資助政策 | 摩臣2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相關學生資助規定,被本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後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誌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𓀁。同時,摩臣2還設立XXX獎學金🚦、XXX助學金。摩臣2承諾🔟🪂:確保被本校錄取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 |
十四、監督機製及舉報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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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網址及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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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其他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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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說 明
一👩🏻🦼、各高校按《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正表)》所提供的樣張表格如實填寫各項內容,已統一規範的文字表述不可任意修改。如有補充說明🫸🏻👰,可另用附件並在表中註明🧑🏼🌾。
二☁️、表中“二👨🏽💼🐨、就讀校址”可根據校區實際情況表述。如學生在讀期間可能涉及更換校區等情況,需要在“十六🐥、其他須知”中註明。
三、表中“七、招生計劃及說明”需說明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
四📮、未經教育部批準,高校不得擅自規定男女生錄取比例。
五😥、表中“十一、錄取規則”中需說明作為錄取依據的總分的組成規則、同分規則、專業安排辦法等內容。
六、表中“十二、收費標準”相關內容註明批文號👨🏼⚕️。
七、章程涉及文件政策內容須註明文件全稱、文號等,如《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9年本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19〕X號)等🤞🏻。
八、經核定的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不得擅自更改。
附件4
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準備案表(副表)
(專升本)
院校填寫 | 申 明 摩臣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內容均真實有效。摩臣2將嚴格按照經核定備案的招生章程向社會公布🪙🏈,並承擔教育部關於“摩臣2法定代表人應對摩臣2招生章程及有關宣傳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規定的相關責任。 院校全稱(蓋章): 院校法定代表人(簽字)🦙: 招生辦公室負責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
上海市高校招生考試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意見 |
相關處室負責人簽字 | 信訪辦🎆: | 發展規劃處👨🏼🔧: |
財務處☔️🔣: | 高等教育處: |
民辦教育處: | 學生處: |
國際交流處: | 駐教衛紀檢監察組🤏🏽: |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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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委學生處備案受理負責人🫛: |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 |
附件5
2019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招收“專升本”新生工作日程
日 期 | 工 作 內 容 |
2019年4月1日前 | 各招生院校向市教委上報招生章程 |
4月2日前 | 各招生院校向社會公布招生章程👩🏿🦱,並在市教委網站公布 |
4月8日前 | 各招生院校接受考生咨詢 |
4月9日至11日 | 考生報名 |
4月12日至18日 | 考生資格審核 |
4月23日 | 考生確認 |
5月11日上午9:00 | 各招生院校進行“專升本”考試 |
5月20日 | 各招生院校開始錄取新生,並在摩臣2網站上公布錄取標準,公示擬錄取新生名單一周 |
6月2日 | 錄取結束 |
9月14日前 | 各招生院校統一向市教委報送報到入學新生的學籍電子註冊數據🕰,市教委統一在教育部學籍學歷平臺予以學籍電子註冊(報送數據的排列次序應與錄取名單報送次序一致)👧🏼。 |
抄送: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 2019年4月4日印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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