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節錄)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六條 摩臣2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摩臣2,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節錄)
(1986年4月12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六條 摩臣2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摩臣2,可以用少數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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