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人才居住證、居住證轉常住戶口及人才引進直接落戶人員申請職業技能復核的操作辦法
一、受理對象範圍
對需要辦理人才居住證、居住證轉常住戶口及人才引進直接落
戶人員🧜🏽♂️,並持有外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或其授權地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發的二級及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需要進行職業技能復核的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辦人應攜帶下列材料至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服務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1)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
(2)申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職業技能復核申請認定表》(加蓋單位和受理點章
一式四份)(請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12333sh.gov.cn)下載)
2👭、證書驗證
(1)對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上可查詢確認的證書信息,在證書驗證真實有效後,辦理個人職業技能復核申請手續🫐,並交納考務費⚪️。有關材料原件可當場退還申辦人🥃。
(2)對在“國家職業資格工作網”上不能查詢確認的證書信息,由持證人提供原發證單位證明💂🏻♂️。證書檢驗真實有效後通知申辦人辦理個人技能復核手續。
3、鑒定中心統一組織實施技能復核考試後,通知申辦人領取《職業技能復核申請認定表》(兩份)🦵🏼👩🏽⚕️。
三👨🏼🍼、技能復核費用
按本市國家職業資格鑒定收費標準收取🏃♀️➡️。
四、受理地點和時間
地點🐖:上海市天山路1800號4號樓一樓大廳職業技能鑒定申報窗口
時間👩👧👧:周一至周四9🚴🏽♂️🏓:00—11:30🐃,13:30—16🚬:30,
周五 9:00—11:30(雙休日及國定假期除外)
五、辦理時限🐶:從復核鑒定付費之日起20個工作日後辦理完畢。
下載見附件
職業技能復核申請認定表.xls